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因鄞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交通协管员6人,男性,18—4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派驻至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鄞州大队辖区协助民警从事路面交通管理工作。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参照辅警要求管理,人均年保障经费9万元(以上保障经费含薪资、单位五险一金等)。
二、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者拥有专门(摩托车驾驶)技能的人员予以优先录用。
不得报考情形

三、报名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录用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345号金都国际27楼,报名电话:13028919621(章老师),0574-87457839,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含本人、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个人信用报告(四大国有银行营业厅可打印或手机APP上查询下载打印);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
7、《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交通协管员报名表》,应聘者声明手抄一遍并签名。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以上资料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来源|鄞州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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