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公安分局编外辅助人员补缺招聘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65名(详见附件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根据岗位绩效确定,由财政保障。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适当放宽;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参加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录用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一经录用,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报考岗位有限未能被本岗位录用的报考人员,愿意服从调剂的,根据单位需求进行跨岗位调剂。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邮件报名:将《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760615682@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3.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7752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辅警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编外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5: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试行) 附件6: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