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集团企业专职消防队招聘业务外包人员公告
宁波舟山港集团企业专职消防队(宁波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外包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 要求 | 所学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消防队员 | 1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1、男性,年满18—28周岁。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少于50KG,视力不低于0.8; 2、退伍军人、体育生、有消防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邮箱:1009406526@qq.com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宁波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以excel文档格式附近期证件电子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14天行程轨迹截屏、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邮件名称写明: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5.联系电话:13486028731(工作日上午9:00-10:30,下午13:30-15:30)。
(二)面试
1.面试主要以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防疫相关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
四、有关说明
1. 以上岗位试用期3个月,缴纳五险,到手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退伍军人试用期为1个月);定级转正后,全年收入8万-12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
2. 单位实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可根据备勤情况休息4天。转正后享受探亲假。满两年后可执行“上四休二”工作制,全年可休120天。
3. 以上岗位工作地点为镇海区或北仑区。
4. 面试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 以上人员由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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